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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20220307

发布日期: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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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根据上期所《关于调整铝、燃料油和纸浆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2〕68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2〕14号)和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2〕111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做出如下调整:

        自2022年3月7日结算时起,原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铝期货2204、2205、2206合约和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自2022年3月8日结算时起,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PTA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花生期货2204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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