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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劳动节假期调整部分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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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2022年劳动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234号)、《关于2022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2〕212号)、《关于2022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2〕124号)、《关于2022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22〕28号 )、《关于2022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金所发 〔2022〕21号)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和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豆油和玉米期货C2205合约、C2207合约、C22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7%;铁矿石2209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白糖和花生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菜粕、尿素和短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其中菜粕期货2205、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1%,尿素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4%;中证500股指期货、黄金、棉花、棉纱和菜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橡胶、苹果、PTA和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其中苹果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4%;甲醇、玻璃、纯碱、螺纹、线材、热轧卷板、铜、铝和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其中玻璃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1%;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动力煤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6%。其他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自2022年5月5日恢复交易后做出如下调整:

         大商所相关期货合约: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苯乙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液化石油气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9%;玉米期货C2207合约、C2209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7%,其他大商所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郑商所相关期货合约: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油和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其中菜油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6%,菜粕期货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1%;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其中尿素期货2206、2207、2208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6%;动力煤期货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66%;其他郑商所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相关期货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螺纹、线材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9%,其他上期所和能源中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中金所相关期货合约: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022年4月27日至5月5日期间暂停执行客户交易保证金优惠标准,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幅度根据相关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大商所的套期保值保证金优惠比例和交易所保持一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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