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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守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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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守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特点有:领域广、手段新、危害深。

领域广,就是指诈骗行为涉及日常生活诸多领域,投资理财、相亲交友、网络购物类诈骗占到近一半,尤其是投资理财类诈骗位居首位。

手段新,首先是新在诈骗“话术”上,犯罪分子往往蹭前沿业态的热点,以新技术、新概念包装诈骗项目并吸引社会公众参与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实施的诈骗。其次是新在诈骗“技术”上,不少网络技术、网络设备被非法用于违法犯罪,不仅提高了犯罪效率、降低了犯罪成本,也为犯罪分子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提供了支持帮助。再次,新在诈骗“空间”上,犯罪分子在传统跨地域(疆域)基础上,出现了跨平台的趋势。行为人将整个诈骗行为分割成多个子行为(如收集信息、引流、虚假投资、洗钱等),在多个平台上实施。从单个平台看,每个行为都是符合规则的,但是串联起来就是一个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犯罪行为。

危害深,体现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程度叠加升级,影响扩大蔓延。此类案件尤其是跨境案件,往往被骗群众多、涉案金额大,网络黑灰产滋生蔓延,导致犯罪门槛降低,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普通民众参与其中。

二、如何防骗识骗,公众应做到三个“切莫”筑牢心中“防诈墙”

一是切莫贪图眼前蝇头小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一定不能轻信网络上尤其是陌生人所谓“一夜暴富”“高额收益”“内部消息”“专家意见”等话语。对于自身不熟悉的行业、领域,要充分反复了解,审慎作出决定,不要被眼前小利蒙蔽双眼误入骗局。

二是切莫追随不良网络文化。当前,不良网络文化腐蚀着公众的价值观念,降低了一些人在网络空间辨别分析的能力。犯罪分子正是抓住这一特点,紧盯沉溺于不良文化的群体实施精准诈骗。比较典型的如“饭圈”文化,利用年轻人“追星”的盲从心理轻松达到诈骗目的。

三要切莫轻信“前沿概念技术”。随着网络技术、数字经济发展,各种新概念、新技术、新产业不断出现,社会公众对此认识不清、了解不深。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吹捧概念、包装项目,以“新瓶装旧酒”“挂羊头卖狗头”等方式实施诈骗。社会公众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看待这些前沿概念、技术,尽可能通过正规渠道认识了解,不要轻信所谓“专家”“内部人士”的意见,三思而后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警示案例

案例一:邱某等31人诈骗案——虚构艺术品交易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网络诈骗

2016年3月,被告人邱某某设立A公司后,通过组织人员、租赁办公场所、购买交易软件、租用服务器,搭建了以“飞天蜡像”等虚构的文化产品为交易对象的类期货交易平台。陶某某等人通过一级运营中心B公司发展了三十余家会员单位。为实现共同骗取投资者财物的目的,会员单位在多个股票投资聊天群中选择投资者,拉入事先设定的聊天群。同时,安排人员假扮“老师”和跟随老师投资获利的“投资者”、发送虚假盈利截图,以话术烘托、虚构具有盈利能力等方式,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引诱投资者在平台上入金交易。

交易过程中,A公司和会员单位向投资者隐瞒“平台套用国际期货行情趋势图、并无实际交易”等事实,通过后台调整艺术品价格,制造平台交易平稳、未出现大跌的假象。投资者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认为在该平台交易较为稳妥,且具有较大盈利可能性,故在平台上持续多笔交易,付出高额的手续费。邱某某、陶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骗取黄某等6628名投资者共计人民币4.19亿余元。

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认为邱某某等人以通过多次赚取高额手续费的方式达到骗取投资钱款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八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案例二:2017年9月起,被告人洪某源、黄某龙、吴某嘉等平台方分别搭建BNP、RBS、Kentcarlyle、TRADEMAX等虚假期货投资交易平台,嫁接于MetaTrader4交易软件,设A、B两个交易通道。A通道连接真实期货交易市场,B通道为封闭的交易通道,平台方可根据代理商要求修改后台数据,投资人的“入金”钱款进入平台方或代理商控制的公司、个人银行账户。被告人张某发、彭某明等平台代理商从洪某源等人处购买上述平台,招募业务员,发展下级平台代理商,要求业务员以微信虚拟定位、虚构“白富美”身份、发送虚假盈利截图等方式,诱使客户在平台投资。并使用B通道交易,通过设置高杠杆规则、诱导高频交易等方式使客户亏损,骗取客户交易损失及手续费。从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案发,张某发等人利用BNP、RBS、TRADEMAX平台骗取37名被害人共计1047.1万余元,被告人彭某明等人利用Kentcarlyle平台骗取64名被害人共计295.4万余元。

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不同平台和代理商层级,以诈骗罪分7案对洪某源等6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19年8月23日至9月6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对7起案件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指控意见,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洪某源等11名平台方和代理商负责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相应罚金;对被告人刘某豪等42名业务员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被告人王某萍等8名参与时间相对较短、涉案金额较小的业务员判处一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期货公司开展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否则即为非法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

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

 

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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