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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液化石油气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2022〕76号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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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增加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浙江麦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化石油(海南)有限公司为液化石油气指定厂库。

  二、取消浙江赛铬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指定厂库资格。

  三、暂停广西中油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指定厂库资格。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1. 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指定交割仓库名录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jgckgl/1810695/index.html)

        2. 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交割相关费用规定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xgfy/186930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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