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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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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2023年1月6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作为境内特定品种,执行特定品种适当性权限管理。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业务指南》有关要求,我司对相关合约交易权限做如下设置:

(一)对1月10日前已开户的境内客户,不关闭其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

(二)对1月10日及之后新开户的境内客户,默认不开通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客户满足交易所适当性要求(详见附件)后可申请开通上述品种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权限。申请方式如下:

1、个人客户可通过我司国海良时期货APP(掌上营业厅——特殊品种权限申请)或现场方式申请开通;

2、机构客户可通过现场方式申请开通。

(三)对境外客户,我司先关闭上述品种交易权限,待郑商所上述合约正式引入境外投资者后再开通相关交易权限。

 

      温馨提示:根据中期协“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郑商所商品期货风险等级为R3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为C3及以上类型的客户;郑商所商品期权风险等级为R4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为C4及以上类型的客户。请您务必全面了解相关规则及风险、全面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交易。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司客服热线400-700-9292或客户经理,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及特定品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汇总表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及特定品种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

商品期货C3及以上,商品期权C4及以上

三有

一、有资金

在我司前5个交易日结算后可用资金≥10万

二、有交易

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及以上期货或期权仿真成交记录;或3年10笔及以上的期货、期权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上海清算所的掉期、互换等)的真实成交记录(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客户提供结算单)

三、有知识

个人客户本人、机构指令下达人中期协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相应考试成绩≥80分,成绩长期有效(考试过程系统自动抓拍照片)

机构制度要求

机构有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交易决策、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

一无

无不良信用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豁免情况

豁免三有         (不豁免机构制度)

1、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已具有其他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包括金融期货、各交易所特定品种期货、期权等)交易权限,且该品种资金要求不低于拟申请开通的品种资金要求的客户,客户应当提供具有交易权限的证明资料;

3、已具有境内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

4、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客户应当提供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表明该等交易确已实际成交。

5、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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