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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期所关于调整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厂库仓储费用的通知 -上期发〔2023〕100号

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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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厂库交割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指定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厂库仓储费标准调整为人民币0.7元/吨•天,由指定交割厂库向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下一步,我所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仓储费的收费标准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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