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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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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场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30%提高到40%;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20%。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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