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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商所期权合约到期日规则提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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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公司前期转发的郑商所《关于修订期权合约及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2022〕88号,以及郑商所2023年上市或发布的相关期权品种公告,现就郑商所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提示如下:
      自SR401、CF401、TA401、MA401、RM401、ZC401、OI401、PK401对应的期权合约开始,上述对应的品种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统一修订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日期”。
      烧碱、短纤、纯碱、锰硅、硅铁和尿素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日期”。
      苹果、对二甲苯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两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日期”
      请您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规则修订情况,妥善做好交易安排。如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400-700-9292咨询。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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