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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元旦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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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2024年元旦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3〕492号)、广期所《关于2024年元旦节假期调整相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3〕320号)、上期所《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3〕422号)、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23〕81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3年12月28日结算时起:
      上期所和能源中心的原油、燃料油、低硫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氧化铝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大商所生猪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广期所工业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碳酸锂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其中碳酸锂期货LC2401、LC240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31%不变。
      其他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24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其他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提前做好资金调拨,谨慎交易,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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