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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商所关于公开征集纤维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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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纤维板产业发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现征集符合以下要求的、有意愿成为纤维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企业:
  位于广西、广东、山东、安徽、江苏、四川、河北、河南、湖北地区的纤维板生产和仓储企业。
  指定厂库应满足注册资本要求≥1000万元,净资产要求≥1000万元,设计加工要求≥300立方米/天,实际加工要求≥200立方米/天。
  指定仓库应满足注册资本要求≥1000万元,净资产要求≥1000万元,总库容≥3万平方米,最低保证库容≥0.3万平方米。
  其他条件及申报材料请参见《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第二章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且愿意开展纤维板交割业务的企业请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大商所。大商所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孙宁康 0411-84808217
                张   乾 0411-84806053
  地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42楼
  邮编:11602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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