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转发能源中心关于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集团交割中心、集团交割仓库的公告-〔2024〕61号

转发能源中心关于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集团交割中心、集团交割仓库的公告-〔2024〕61号

发布日期:2024-06-11|
分享到:
浏览量:363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集团交割中心,同意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成为原油期货集团交割仓库。
       一、集团交割仓库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期货核定库容40万立方米,启用40万立方米;集团交割仓库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期货核定库容80万立方米,启用80万立方米。
       二、自公告之日起,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开展集团交割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原油集团交割业务联系表格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11日
社交帐号登录:新浪QQ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