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收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资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牌(图形商标)热轧卷板产品在我所注册。
二、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注册企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
产品名称:热轧卷板
产地:内蒙古包头市
产品标牌:(样例,质保书可扫描二维码查询)
Q235B
执行标准:GB/T 3274-2017
SS400
执行标准:JIS G 3101-2015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