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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期所关于同意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企业名称的公告-〔2025〕23号

发布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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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所收到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企业名称变更为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铜冠牌铅锭Pb99.994Pb99.996)、锌锭变更产品标识;

  三、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铅锭、锌锭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使用原企业名称标识的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原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使用直至注销。

  新老产品标识对照如下:

  原铅锭产品标识:

      

  新铅锭产品标识:

      

  原锌锭产品标识

      

  新锌锭产品标识: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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