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转发大商所关于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交易范围的公告-〔2025〕22号

转发大商所关于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交易范围的公告-〔2025〕22号

发布日期:2025-02-28|
分享到:
浏览量:308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25年3月4日交易(即3月3日晚夜盘)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将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新增开放以下商品期货、期权合约:

  一、聚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期货合约。

  二、聚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期权合约。

  特此公告。

社交帐号登录:新浪QQ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