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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5〕193号

发布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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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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