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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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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5〕241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5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5〕91号)、广州期货交易所《关于加强2025年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管理及节后调整相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5〕116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清明节期间部分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5年4月2日(星期三)结算时起,菜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其他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做调整。

       二、2025年4月7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油期货2505、2507、2509、2511、2601及26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5%;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2601及26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6%;玻璃期货25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8%;上述品种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工业硅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碳酸锂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氧化铝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资金安排,调整好持仓结构,谨慎交易,理性投资,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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