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管理的“国海良时裕安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运作期间,运用本计划财产投资于管理人关联方所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遵循资产委托人利益优先、防范利益冲突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合法。以下为本次具体交易情况:
申购日期
产品编码
产品名称
申购金额(元)
管理人
2025-6-9
DE3973
国海扬帆周添利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80000.0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告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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