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同意北安象屿金谷农产有限责任公司、讷河象屿农产有限公司放弃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设立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为黄大豆1号集团交割库,其分库为北安象屿金谷农产有限责任公司、讷河象屿农产有限公司、富锦象屿金谷农产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黄大豆1号集团交割库,其分库为富锦市头林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名录
(http://www.dce.com.cn/dce/channel.thtml?ccid=329)
2.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期货交割相关费用规定
(http://www.dce.com.cn/dce/content/2014/jgxgfy/1966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