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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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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4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9号)、广州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6〕38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6年2月5日结算时起,铂、钯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9%;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20号胶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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