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所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期货业务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纤维板期货业务细则》,对胶合板、纤维板交割质量标准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反馈至我所。您的反馈信息同时表明您同意将您的联系信息和资料被大连商品交易所使用,并仅用于本公告所述征求意见事宜,敬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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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二部
邮编:116023(信封上请注明“规则意见回复”)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