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所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业务细则》,延后期转现申请截止日期,并完善生猪、鸡蛋标准仓单业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6年5月8日之前反馈至我所。您的反馈信息同时表明您同意将您的联系信息和资料被大连商品交易所使用,并仅用于本公告所述征求意见事宜,敬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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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