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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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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发〔2026〕104号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15日(即9月14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SC2610、SC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0、LU2611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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