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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20261102

发布日期:202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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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上期发〔2026〕375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115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26年11月3日结算时起,原油期货SC2612、SC2701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12、LU2701合约,燃料油期货FU2612、FU2701合约的一般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8%,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石油沥青期货BU2611、BU2612、BU2701合约的一般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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