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葵花籽油期货上市准备工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现公开征集葵花籽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厂)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交割仓库申请条件
具备《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可以申请指定葵花籽油交割仓库资格。
(一)资质要求
1.具备葵花籽油存储、装卸等有关条件;
2.消防设施完备,验收合格。
(二)区域范围
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三)仓储能力
能够保证提供1万吨以上葵花籽油期货交割库容。
(四)其他要求
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备、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遵守郑商所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二、交割厂库申请条件
具备《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可以申请指定葵花籽油交割厂库资格。
(一)资质要求
经营区域涉及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任一区域的葵花籽油生产、贸易、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葵花籽油质量符合基准交割品或替代交割品要求。
(二)其他要求
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备、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遵守郑商所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三、一级压榨葵花籽油交割资质申请条件
申请指定交割厂库的企业可同时申请一级压榨葵花籽油交割资质,申请须额外提供一级压榨葵花籽油产品质量和经营情况的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一)产品质量材料
1.连续6个月的出厂检验结果;
2.企业自有小包装葵花籽油品牌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编号和标准全文。企业标准须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并提交网页截图及链接。涉及多个备案标准的,以市场销售量最大的小包装葵花籽油产品包装物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准。
(二)经营情况材料
1.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包括公司注册资本、盈利情况,以及公司自有的小包装葵花籽油品牌的整体销售情况和市场占有率;
2.生产加工能力及情况,包括一级压榨葵花籽油精炼产能、精炼设备及工艺、近3年月度精炼加工量;
3.历史经营状况,包括历史获奖记录、有无发生风险事件。
四、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指定葵花籽油交割仓(厂)库的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应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设立条件”有关要求执行。
申请材料应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材料”或“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厂库申请材料”的相应要求准备(郑商所网站首页-交易所服务-会员服务-交割业务指引-仓库申请)。
五、申请方式
符合以上征集条件且有意向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请将相关纸质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邮寄至郑商所。复印件为两页及以上的,须加盖骑缝公章。郑商所将根据材料审核和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李永豪0371-65615013、苏姜喆0371-6561069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30号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部
邮编:450018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