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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停用期货电子邮局及修订《期货经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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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本公司将于2016年1月11日起停用恒生期货电子邮局。届时起,公司将不再通过期货电子邮局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与异常交易监控相关的通知或监管决定等文件,投资者仍可通过交易软件或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交易结算报告。原《期货经纪合同》(含互联网开户)中关于期货电子邮局的相应条款已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期货经纪合同》修订内容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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