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开展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本所修订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该办法已经本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查看附件详情请点击此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年12月26日
全国客服热线400-700-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