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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秋节期间部分品种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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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投资者:

2016年中秋节假期临近,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结算起,在中秋节休市前后对部分品种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结算起,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铝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豆油、棕榈油、锌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其他品种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豆油和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两个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原有水平;自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铝、锌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及时调整好持仓结构,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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