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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铝、铅、锌、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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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铝、铅、锌和锡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上期发[2016]158号)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2%,铅、锌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锡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1%调整为12%。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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