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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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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投资者:

2014年国庆节临近,为防范长假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研究决定,自9月26日结算起,在国庆节休市前后对部分品种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4年9月26日结算起,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4%;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硅铁、锰硅、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铝、石油沥青、聚氯乙烯、聚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白糖、棉花、油菜籽、菜籽油、菜籽粕、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玻璃、PTA、甲醇、聚乙烯、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纤维板、胶合板、螺纹钢、热扎卷板、锌、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铜、黄金、燃料油、线材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天然橡胶、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二、2014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白银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资金管理,及时调整好持仓结构,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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