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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早籼稻及粳稻期货业务细则修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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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发〔2014〕241号

各会员单位:

早籼稻及粳稻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4 年第十四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公布。经研究决定,修改后的早籼稻及粳稻期货业务细则分别自RI601 及JR601 合约开始执行。RI511 及JR511 合约交割结束后,相应品种所有标准仓单于 2015 年11 月30 日(含该日)前全部注销;自 2015 年12 月1 日起,按照修改后的期货业务细则开展交割预报及仓单注册工作。

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早籼稻及粳稻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前后对照文本

2.早籼稻及粳稻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后文本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4 年1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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