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月】《期货和衍生品法》-如何辨别期货交易场所
发布日期: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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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货交易场所设立

期货交易场所设立应当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期货交易只能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组织开展期货交易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二、期货交易场所名称使用

期货交易所必须在名称中使用“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场所”等字样。

截至目前,已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包括: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广州期货交易所。

三、期货交易场所职责

   1.正面清单

一是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是设计合约、安排上市

三是对期货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监测;

四是依照章程和业务规则对会员、交易者、期货服务机构等进行自律管理;

五是开展交易者教育和市场培育工作。

2.负面清单

一是期货交易场所作为“市场的裁判员”,不得直接或者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

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相关法条:《期货和衍生品法》

第十一条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组织开展期货交易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以下统称期货交易场所),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

禁止在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第八十条 设立、变更和解散期货交易所,应当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八十一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等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其他可能产生混淆或者误导的名称。

第八十五条期货交易场所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品种,安排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品种上市;

(三)对期货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监测;

(四)依照章程和业务规则对会员、交易者、期货服务机构等进行自律管理;

(五)开展交易者教育和市场培育工作;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交易场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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