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知识锦囊二
发布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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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锦囊二:预防发生在身边的经济犯罪之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

(一)以假乱真“饰耳目”,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虚张声势“空手道”,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先舍后取“钓大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招摇撞骗“唱空城”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一唱一和“演双簧”,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

莫贪小利防微杜渐,防人之心不可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事实为掩盖骗购货物,或先以履约小额合同取得信任后再骗购大额货物,价值达二万元以上的构成合同诈骗犯罪。企业商家在签合同时要注意弄清对方的商誉资信、经济能力,并在履约过程中及时跟进,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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