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洛因
海洛因化学名称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由吗啡加工制作而成,镇痛作用是吗啡的4—8倍,医学上曾广泛用于麻醉镇痛,但成瘾快,极难戒断。长期使用会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注射吸食还能传播艾滋病等疾病。
二、冰毒
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的基础上改造而来的,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俗称“大力丸”。因苯丙胺的英文译音为安非他明,故又称为甲基安非他明。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强烈。冰毒精神依赖性极强,是目前我国危害最大的合成毒品。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大量消耗人的体力,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错觉,从而引发暴力行为。
三、摇头丸(MDMA)
摇头丸(MDMA ) 苯丙胺类中枢兴奋剂,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因滥用后可出现长时间难以控制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被称为“摇头丸”。MDMA用药者的时间概念和认知出现混乱,表现出超乎异常的活跃,整夜狂舞,不知疲倦。同时,在幻觉作用下常引发集体淫乱、自残与攻击行为,并可诱发精神分裂症和急性心脑疾病。
四、麻古
麻古是泰语的音译。一种冰毒片剂,主要成份是“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外观与摇头丸相似,通常为红色、黑色、绿色的片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吸食后呈现健谈、性欲亢进等生理上的异常反应,俗称“唠嗑药”、“抢劫药”、“强奸药”,极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心脏有问题的人服用后可导致休克或突然死亡。
五、笑气
笑气,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无色有甜味气体,一般用于医学麻醉和食品加工(如发泡奶油)。人吸食了,会感到短暂的轻松快乐,不自觉地发笑,甚至产生幻觉。长期或大剂量使用会导致大脑缺氧,造成神经系统损伤,还可能引起嗜睡、抑郁或精神错乱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前面列举的海洛因、冰毒、摇头丸(MDMA)、麻古等都属于毒品范畴。笑气,在很多时候被误认为是毒品,但实际上它并未被联合国禁毒公约或任何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控。我国尚未将笑气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从法律角度看,并不属于毒品范畴,但将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
资料来源:灵璧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