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对敲交易的警示与启示
发布日期: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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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1日下午14时许,河南开封的投资者陈莉在查询自己的期货账户时,猛然发现前一天还在的约100万元保证金,在线材远月不活跃合约WR1402上几乎亏损殆尽。疑惑之下,陈莉迅速向开户期货公司反映,并很快联络到上市线材合约的上期所。此时,陈莉才获悉,交易所方面已侦测到其期货账户资金在半小时前遭到对敲,而获利账户已经以最快速度出金。而根据事后的调查,陈莉账户低价卖出开仓的WR1402合约全部被另一个在深圳开户的期货账户买入,随后高价买入平仓的合约也同样与该深圳账户撮合成交。通过这几笔对敲交易,陈莉的保证金被轻易转移到该深圳账户。

如何提高期货投资者账户的安全性?如何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委托理财”类案件占到对敲转移他人资金案件的主要部分,并且单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较高。

一般认为,期货对敲交易是指期货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对相同月份(一般为远期不活跃的合约月份或者是买卖价格相差较大的月份)的期货合约,以一个账户高买低卖,另一个账户高卖低买的方式进行交易,达到转移资金的目的。对敲交易行为可再细分为自行对敲交易、交易委托人利用账户对敲交易等多种类型。利用期货市场实施对敲交易、盗取他人期货账户资金案件,作案方式普遍具有相似特征:一是以网络聊天室为作案平台,通过网络聊天结识期货投资者;二是以“代客理财”为幌子,骗取投资者信任,套取期货账户信息;三是以转移投资者资金为目的,在获取期货账户信息后,通过对敲交易将投资者期货账户内的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内。由于此类案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多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实施对敲行为,盈利后出金到取款的速度极快,案件侦破难度较高。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违法犯罪分子对敲转移他人资金的前提是掌握受害人的期货账号和密码。因此,投资者应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账户和密码,警惕木马等黑客程序,注意账户委托他人交易的风险。同时,投资者切勿将账户委托给网络上认识的陌生人操作,不要将期货账户“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防止被违法犯罪分子用于对敲交易。如投资者发现自己的账户被他人对敲,首先应尽快修改交易密码,然后及时向期货公司或交易所反映,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尽快挽回损失。

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期货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客户资金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期货公司应严格执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投资者当日平仓盈利在结算完成前不得出金。证监会称,此举是为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防范通过对敲等手段转移投资者资金的风险案件。《通知》要求,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出金管理制度,加强出金的内部审核和控制。针对期货交易所通报对敲转移资金等涉嫌违法违规情形的,亏损投资者所在期货公司应当立即与投资者核实交易情况,盈利投资者所在期货公司在事件调查结束前应当限制投资者出金。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而言,这是对投资者、期货公司、乃至全行业利益的保护。除此之外,一些地方证监局和期货公司还将出台更多的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提示投资者加强账号、密码的保护,不要到公共场合电脑上进行交易,规范客户开户管理规定,严禁非法代客理财活动等。

台州营业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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