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式多样性
为了逃避监管和追查,洗钱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长期的洗钱活动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洗钱工具,例如,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利用空壳公司等。随着经济形式的不断创新,也使洗钱方式不断翻新,更加隐蔽。
二、过程复杂性
要实现洗钱的目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改变犯罪所得的原有形式,消除可能成为证据的痕迹,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设置伪装,使其与合法收益融为一体。这就导致洗钱者采用复杂的手法,经过种种中间形态,采取多种运作方式来洗钱。
三、对象特定性
洗钱对象是资金和财产,这些资金和财产均与犯罪活动紧密相联,例如,来源于毒品、走私、诈骗、贪 污贿赂、偷税逃税等犯罪。一般来说,只有非法所得才有清洗的必要。
四、活动国际性
随着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世界上人员往来、商品运送、资金流动、信息传播、服务的提供日益国际化,导致了犯罪活动的国际化。在追逐非法经济利益的跨国犯罪活动中,犯罪所得的转移成为一个关键问题,直接导致洗钱活动日益具有跨境、跨国的性质。
来源:中国光大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