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收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NH”牌银锭在我所注册,执行标准价。
二、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白银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注册企业: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1: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南69号
产品名称:银锭
注册商标:NH

产品标识:(如图)
锭型:15千克 IC-Ag99.99

外形尺寸:(365±20)*(135±20)毫米
块重:15±1千克
交割单位(30千克):由2块15千克银锭组成
执行标准:合约规定要求
注册企业: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2: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凡口矿区
产品名称:银锭
注册商标:NH

产品标识:(如图)
锭型:15千克 IC-Ag99.99

外形尺寸:(365±20)*(135±20)毫米
块重:15±1千克
交割单位(30千克):由2块15千克银锭组成
执行标准:合约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6月30日